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抵押人需要准备的资料:

个人所有房地产抵押登记:

1、房产证登记的所有权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

4、婚姻证明原件(单身证明、结婚证、离婚证);

5、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

6、如是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需要公证。

 

公司所有房地产抵押登记: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原件;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是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果房地产是住房,还应提交由区县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已出租公有住房征询表》。根据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有关规定,公有住房产权人不得将已出租公有住房设定抵押并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只有确认该房地产不是已出租公有住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方可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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